上海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会议费管理办法

时间:2018-12-03浏览:1220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上海科技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基金会举办的各类发生费用支出的会议。

三、会议费开支的管理原则是:从严、务实、节俭。基金会对会议费实行专项审批、会前预算、会后经费审批报销的管理办法。

四、由基金会资助,学校组织举办的各类会议,由主办部门根据业务活动的需要编制会议预算,经财务处审核会议经费的预算,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放会议通知。

五、会议组织中应严格按照会议经费的预算执行,如会议费支出超过规定标准或超出预算,均需书面说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财务处审核,秘书长批准方可报销。

六、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会期。

七、会议必需印制的资料,应根据参会人数合理印制,印刷材料要本着厉行节约、实用的原则。

八、会议费项目支出包括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文件资料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评审费、交通费、专用设备租赁费、办公用品费、医药费、意外保险费等。

九、各类会议应配备的工作人员不超过与会人员的10%

十、个人消费的长途电话费、洗衣费、参观门票等费用不得列入会议费开支。

   十一、 本办法由基金会负责解释。

十二、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 上海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会议签到表

 

 

 

 

                                                                  上海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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