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我院招生复试的规范,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上海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全面考察的原则。
(三)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
(四)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信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处理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和申诉。
三、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 ) | 327 | 满足《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中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基本线要求。 |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9 ) | 满足《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中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基本线要求。 | |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0 ) |
信息学院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批次差额复试。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9 )和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0 )将接收少量调剂生,调剂考生总分需不低于330分,单科需满足《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中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基本线要求,且需要通过信息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初审方可进入复试。
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填报调剂信息前应先联系我院咨询,理性填报志愿,避免盲目报考。
信息学院在研招网的调剂系统接收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00:00,逾期不再接收。
四、资格审查及复试材料要求
1、资格审查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③学历(或境外获得)认证报告或在校学生学籍信息认证报告④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 5 \* GB3 ⑤本科成绩单(加盖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原件+复印件)。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上材料验证,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其中①复印件+②复印件+③+④复印件+ = 5 \* GB3 ⑤原件按顺序装订好,并交至信息学院招生办公室马老师。
学历、学籍认证可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完成认证后打印认证报告即可。
2、复试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按顺序装订如下材料,并准备三套:①个人介绍(英文个人陈述+中文个人陈述+英文简历+中文简历)②本科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③考研成绩单打印件④在大学期间的各类获奖证书及外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⑤其他能证明考生自身科研潜力的材料。
面试时考生自行将三套复试材料提交面试评审教授。
五、复试工作细则
1.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包括综合素质考核、专业面试、师生互选和体检四部分。
1)综合素质考核:本环节以上机测试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非专业知识。
2)专业面试:本环节主要考察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英文听说能力,等。
专业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3)师生互选:通过专业面试的考生方有资格进入师生互选环节。本环节通过师生一对一面谈的方式进行。
4)体检:学院将统一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组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1.根据招生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25*初试成绩/初试满分+75*复试成绩/复试满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拟录取;
2.复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且有导师同意招收(以师生双方签署《师生互选协议》为准),缺一不可;
3.体检、政审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4.拟录取名单由信息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结果由学院办公室统一通知考生本人;
七、特别说明
1.各批次复试的时间、地点、入住、用餐、体检等安排将由学院招生办公室马老师另行邮件通知。
2.本复试规程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或上海市相关文件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或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