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规程

时间:2019-04-10浏览:390

确保硕士招生复试的规范,根据教育部和上海科技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复试工作规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的原则。

(三)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实施

(一)我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管理,处理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和申诉。

(二)常任教授的招生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按照本复试规程执行。

(三)中科院特聘教授招生一般由所在研究所负责组织,按研究所复试要求执行。需在学院复试的,按本规程要求执行。

三、复试工作内容和安排

(一)复试名单确定

1、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基本要求为:满足《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中相应学科门类A类考生的国家基本线要求。

2、遵循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批次差额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3)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打印件;(4)准考证;(5)考研成绩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复试材料:(1)身份证(原件);(2)本科成绩单(加盖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3)个人简历(中英双语);(4)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及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

(三)复试

复试以面试为主,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能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考核、体检等。

1、英语能力:主要测试考生的英文听说阅读能力,以阅读翻译、英文对话方式进行。

2、专业水平:主要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科研能力与潜在能力等。

3、综合素质:本环节以上机测试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非专业知识。

4、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统一组织安排。

5、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原则

1、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初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25%,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5%。

2、总成绩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任何一项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结果由复试单位统一通知考生本人。

四、特别说明

1、申请调剂我院常任教授的考生,我院招生委员会将对申请者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按本规程要求进行复试。

2、申请调剂中科院特聘教授的考生,通过特聘教授所在研究所相关委员会初审后,原则上按研究所复试或调剂办法执行。

3、拟录取须按通知要求准时至研招网调剂系统完成网上确认为准。我院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关闭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0点。

4、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填报调剂信息前应先联系我院咨询,理性填报志愿避免盲目报考。

五、本规定由上海科技大学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或上海市相关文件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或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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