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2019年按一级学科独立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各学院招生学科详见《上海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数以当年度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全面考察的原则。
(三)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
(四)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研究生复试工作,确定学校复试、录取原则,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规程,巡视检查复试现场,领导全校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或委员会),按照学校有关复试工作政策及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内容、要求、程序和评价评分标准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
三、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根据2019年全校和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国统一报名以及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基本要求为:
1)满足《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中A类考生的国家基本线要求。
2)达到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可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
四、复试工作规程
1. 各学院制定复试规程
各学院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规程与安排等,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2. 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上海科技大学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的规定为准。
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其他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各学院复试规程及复试通知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上证件材料均须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入围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携带学院通知的材料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和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复试具体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者不予录取。
4. 体检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安排由各学院具体通知。
5. 政治审查
考生拟录取前应按要求提交完成《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登记表》。
五、录取
1. 各学院应在招生工作复试规程中明确复试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拟录取。
2. 复试成绩单项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以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六、联系方式
1. 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
林老师,021-20685289,admission.spst@shanghaitech.edu.cn
2.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马老师,021-20685441,grad.admission.slst@shanghaitech.edu.cn
3.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马老师,021-20685079,admission.sist@shanghaitech.edu.cn
4. 校教学事务处研招办
胡老师,021-20685449,g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七、投诉和监督举报邮箱:skdjw@shanghaitech.edu.cn
本规定由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