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火灾应急预案

时间:2019-10-28浏览:223

 一、目的/范围:

一旦发生火灾后立即实施学校公共服务处组织下的紧急协同协调有关部门和人员采取应急措施,有条不紊的组织人员进行灭火,疏散和抢救等工作,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确保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责任者:

公共服务处负责本程序,并协调组织其它相关部门按程序规定执行。

三、操作程序:

1、 消控室发现报警显示屏信号后,立即通知当值保安领班并由领班指派巡逻保安员赶到报警地点,观察火情,同时将火情报告消控室,并实施紧急扑救,同时消控室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2、现场负责人迅速赶到消控室,分析火情,研究对策。

3、消控室接到巡逻保安员火情通报,如已形成火灾,无法用简易灭火法控制火情,应立即报告学校以及各部门各岗位按程序执行。

4、消控室合上警铃开关,接上电梯继电器,切断着火层电源。将消防泵置于自动状态,立即拨通“119”报警电话(必须报单位名称、地址、着火位置、着火性质、报警人姓名、回电号码),然后指派专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同进启动扩音设备,向各楼层工作人员通告疏散方向,并稳定部门人员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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