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餐厅、包间随时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 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3. 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专用工具传递,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4. 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的贮存和使用要求,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发霉。
5. 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摆台上桌。
6. 配备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手巾、餐巾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 端盘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手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8. 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