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餐饮从业人员必须先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2.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用流动水洗净消毒双手。
3. 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工作服);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服,男不留长发,女不披发,化装淡而大方。
4. 食品处理区的从业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全部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上班不涂指甲油,佩戴饰物等;不在食品处理间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5. 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的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随处乱放。
6. 工作时间不抽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直接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7. 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戊型病毒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应及时调离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