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餐饮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19-10-23浏览:67

1.   餐饮从业人员必须先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2.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用流动水洗净消毒双手。

3.   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工作服);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服,男不留长发,女不披发,化装淡而大方。

4.   食品处理区的从业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全部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上班不涂指甲油,佩戴饰物等;不在食品处理间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5.   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的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随处乱放。

6.   工作时间不抽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直接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7.   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戊型病毒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应及时调离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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