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
2. 保持食品经营(服务)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每天清扫,及时按规定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3. 食品来源清楚。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向供应商(户)索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产品《检验合格证》和相关票据等资料,并建立台账存查。
4. 食品贮存,运输及销售(分发)过程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冷藏(或保温)等防护措施,确保食品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不洁物品。
5. 不加工来源不明,掺假掺杂,腐败变质的食品及死因不明禽畜及其制品。
6. 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的橱窗使用前必须清洁消毒。
7. 所有从业人员保持个人清洁,烹制、加工、销售(配餐)食品前先将手洗净、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使用专用用具。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8. 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岗位操作技能和规范学习培训,增强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9. 食品烹制,加工用水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 食品烹制,加工过程中,不违法添加非食品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11. 食品烹制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对人体无毒无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