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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籍教师及家属《集体宿舍证明》办理流程(非户籍迁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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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张、证件照1张至H1楼A区3楼公寓服务部登记入住信息。(如在入住时已在公寓服务部登记,此步骤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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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复印件1张,家属办理需携带户口本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至H1楼1楼B区103室校园服务中心领取《集体宿舍证明》并填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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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收集好的身份证复印件、《集体宿舍证明》进行审核盖章,并将以上材料送至孙桥派出所,由公安机关审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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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提交之日算起,15个工作日以后,校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办理人领取由公安机关签字确认的《集体宿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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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可携带由公安机关签字确认的《集体宿舍证明》办理居住证、疫苗等市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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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籍教师《集体宿舍证明》办理流程(户籍迁移使用)
1、 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张、证件照1张至H1楼A区3楼公寓服务部登记入住信息。(如在入住时已在公寓服务部登记,此步骤可省略)
2、 填写完成后,办理人向校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交已携带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填写完成的《集体宿舍证明》。
3、 校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收集好的身份证复印件、证件照、填写完成的《集体宿舍证明》进行审核盖章,并将以上材料送至孙桥派出所,由公安机关审核。
4、 自提交之日算起,5个工作日以后,校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办理人领取由公安机关初次审核、民警未签字的《集体宿舍证明》。
5、 办理人领取后,每周四携带身份证原件、公安机关初次审核的、民警未签字的《集体宿舍证明》至孙桥派出所户籍窗口由办理人员审核原件及相关材料。
6、 自提交之日算起,15个工作日以后,校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办理人领取由公安机关签字确认的《集体宿舍证明》。
7、 办理人可携带由公安机关和孙桥派出所警官签字确认的《集体宿舍证明》办理户籍迁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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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籍教师家属《集体宿舍证明》办理流程(户籍迁移使用)
1、 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张、结婚证(夫妻)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父母或其他)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信息页)、证件照1张至H1楼A区3楼公寓服务部登记入住信息。(如在入住时已在公寓服务部登记,此步骤可省略)
2、 携带身份证复印件1张,结婚证复印件(夫妻)1张或户口本复印件(父母或其他)1张(首页和本人信息页)、证件照1张至H1楼1楼B区103室校园服务中心领取《集体宿舍证明》并填写信息。
3、 填写完成后,办理人向校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交已携带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证件照和填写完成的《集体宿舍证明》。
4、 校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收集好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证件照、填写完成的《集体宿舍证明》进行审核盖章,并将以上材料送至孙桥派出所,由公安机关审核。
5、 自提交之日算起,5个工作日以后,校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办理人领取由公安机关初次审核、民警未签字的《集体宿舍证明》。
6、 办理人领取后,每周四携带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夫妻)原件及户口本(父母或其他)原件、证件照1张、公安机关初次审核的《集体宿舍证明》至孙桥派出所户籍窗口由办理人员审核原件及相关材料。
7、 自提交之日算起,15个工作日以后,校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办理人领取由公安机关签字确认的《集体宿舍证明》。
8、 教师家属可携带由公安机关和孙桥派出所警官签字确认的《集体宿舍证明》办理户籍迁移市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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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澳门籍教师及家属《集体宿舍证明》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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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原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和签注页)1张、证件照1张、住房合同至H1楼A区3楼公寓服务部登记入住信息。(如在入住时已在公寓服务部登记,此步骤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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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和签注页)1张,证件照1张至H1楼1楼B区103室校园服务中心领取《集体宿舍证明》并填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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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完成后,办理人向校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交已携带的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和签注页)、证件照、和填写完成的《集体宿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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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收集好的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和签注页)、证件照、《集体宿舍证明》进行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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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服务中心盖章完成后,办理人携带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原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和签注页)1张、证件照1张和已盖章的《集体宿舍证明》至孙桥派出所外籍窗口办理信息登记和审核。 (首次办理,须在进入中国内地后24小时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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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籍教师及家属《集体宿舍证明》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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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和签注页)1张、证件照1张至H1楼A区3楼公寓服务部登记入住信息。(如在入住时已在公寓服务部登记,此步骤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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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和签注页)1张,证件照1张至H1楼1楼B区103室校园服务中心领取《集体宿舍证明》并填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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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完成后,办理人向校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交已携带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和签注页)、证件照、和填写完成的《集体宿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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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收集好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和签注页)、证件照、《集体宿舍证明》进行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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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服务中心盖章完成后,办理人携带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和签注页)1张、证件照1张和已盖章的《集体宿舍证明》至孙桥派出所外籍窗口办理信息登记和审核。 (首次办理,须在进入中国大陆后24小时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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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籍教师及家属《集体宿舍证明》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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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护照原件、护照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和签证页)1张、证件照1张、住房合同至H1楼A区3楼公寓服务部登记入住信息。(如在入住时已在公寓服务部登记,此步骤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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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护照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和签证页)1张,证件照1张至H1楼1楼B区103室校园服务中心领取《集体宿舍证明》并填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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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完成后,办理人向校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交已携带的护照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和签证页)、证件照、和填写完成的《集体宿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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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收集好的护照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和签证页)、证件照、《集体宿舍证明》进行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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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服务中心盖章完成后,办理人携带护照原件、护照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和签证页)1张、证件照1张和已盖章的《集体宿舍证明》至孙桥派出所外籍窗口办理信息登记和审核。 (首次办理,须在进入中国境内后24小时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