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招收2017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规程

时间:2017-04-11浏览:370

经教育部同意,上海科技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简称:信息学院)自2017招生年度起,在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9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 )三个一级学科独立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经信息学院招生委员会决议,我院招收2017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规程公布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报考信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获得我院各招生专业复试资格的必要条件是:满足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A类考生国家线基本要求。在满足必要条件的基础上,信息学院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批次差额复试。

二、复试安排及材料要求:

1、资格审查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③学历(或境外获得)认证报告或在校学生学籍信息认证报告。

其中①复印件+②复印件+③按顺序装订好。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上材料验证,否则将影响考生的复试录取。

学历、学籍认证可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完成(网址:http://yz.chsi.cn/),完成认证后打印认证报告即可。

2、复试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带好: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在大学期间的各类获奖证书及外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④本科成绩单原件(加盖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⑤个人简历(个人简历需要准备5份)⑥考研成绩单打印件。

面试时所有考生务必将本科成绩单原件交复试组,否则将影响考生的复试录取。

三、复试形式及主要内容:

复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不设置笔试

复试主要内容:专业知识及相关基础知识(含外语能力口试和综合素质考核)、复试体检

复试过程全程录像。

复试体检在复试期间由学院统一组织。

四、录取原则:

1、 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25×初试成绩/初试满分+75×复试成绩/复试满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在名额有限情况下,总成绩相同者取复试成绩较高者录取。

3、 初试成绩低于2017年工学A类考生国家线总分或单科线要求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或政审不符合国家要求者,不予录取。

4、 录取结果由学院办公室统一通知考生本人。

5、招生录取中有关异议申诉由信息学院招生委员会予以处理。

五、特别说明

1、各批次复试的时间、地点、入住、用餐、体检等安排另行通知。

2、请在本公告中点击附件,查看或下载《信息学院2017研究生复试交通指南》。


本细则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或上海市相关文件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或文件要求为准。

附件:信息学院2017研究生复试交通指南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招生委员会

2017年2月22日


附:信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导师单位

一级学科

已录取推免生

复试阶段拟录取

复试阶段
招生计划

联系人

信息学院

( 0809 ) 电子科学与技术

13

13

信息学院马老师
021-20685079
admission.sist@shanghaitech.edu.cn

( 08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15

3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8

6

高研院

( 0809 ) 电子科学与技术

0

3

( 08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0

4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

2

小卫星

( 0809 ) 电子科学与技术

0

1

( 08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0

9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

1

计算所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

1

微系统所

( 0809 ) 电子科学与技术

0

6

微系统所解老师
021-62528319
xiejia23@mail.sim.ac.cn

( 08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0

4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

1

技物所

( 0809 ) 电子科学与技术

0

13

技物所李老师
 021-65441827
 xwlw@mail.sitp.ac.cn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