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课程调课和重修申请的重要通知

时间:2017-02-13浏览:6114


 

全体本科生:

 

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两周内调课及重修申请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或流程,过时将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一、调课(含退课、换课、增课)安排  

    1、调课方式:登陆教务系统(从我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egate统一登录)进行调课,对于有空余名额的课程实行成功提交即选课成功的规则,个别课程有特殊要求的请参见选课系统中课程的备注信息。

    2、选课系统开放查看时间:2月13日(第1周周一)17:00 -- 2月21日(第2周周二)17:00。

       选课系统开放调课时间:2月21日(第2周周二)17:00 -- 2月24日(第2周周五)17:00

   二、重修选课  

    1、重修课程与已选课程无时间冲突时,请直接进入选课系统“我的选课”进行选课。此类课程重修选课时间与调课时间一致。

    2、重修课程与已选课程有时间冲突时,建议优先修读重修课程,确需申请重修免听的同学请填写《上海科技大学重修申请表》(申请表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http://asa.shanghaitech.edu.cn/download_more.asp?type=3)。完成签字流程的纸质申请表请统一于2月23日下午(第2周周四)17:00前交至新校区行政中心104办公室。请注意遵守申请表中的规则,否则可能导致重修免听申请无效。申请结果将于2月24日17:00后显示在选课系统“我的课表”的课程列表中。

   三、相关注意事项:  

    1、学期修读课程建议学分范围为16-28学分,同学应根据学习能力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完成先修课程之后再选修后续课程,建议与书院导师及学院老师进行沟通,做好学业规划,防止盲目调课。

    2、考核不合格的必修课程必须重修。考核不合格的选修课程可以选择重修或根据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选修其他课程。已取得学分的课程不能申请重修该课程。具体请参见《上海科技大学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试行)》。

 

特此通知。

 



教学事务处

201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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