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大学生就诊服务指南

时间:2016-09-14浏览:3844



1、问:参加城镇医保待遇的大学生在校外就诊(包括大病门急诊)能享受什么样的医疗待遇?

答:参加城镇医保待遇的学生在校外就诊发生的的医疗费用,经医务室转诊后,可根据医保政策按比例申请报销,目前校外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如下:


基本医疗

待遇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住院待遇

50元/次

100元/次

300元/次

80%

75%

60%

门急诊待遇

(大病门急诊)

300元

70%

60%

50%



2、问:何处可以健康资讯、就医转诊、办理报销?

答:

(1)   定点医院:曙光医院(东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528号

(2)   医务室业务办理地点:校园服务中心楼101室,联系电话:20685120。

A、就医转诊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B、医疗报销:每周二、周四8:30-11:30、13:00-16:30,工作日服务时间内受理报销,请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医务室(详见本指南第9点)。

C、开具住院结算凭证:请提前联系医务室后,携住院通知书、学生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前往医务室申请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指南第10点);若是代办理,须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D、零星住院报销: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发生的零星住院报销,请携有效资料(详见本指南第11点)至医务室申请。

E、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携所需报销材料复印件,在每月10日下午14:00-16:00至校园服务中心1楼大厅,现场接受报销申请(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有报销疑问可联系补充医疗保险,供应商咨询电话:13761573552。


3、问:在张江校区学习的同学就诊需要至医务室转诊吗?

答:需要。目前医务室可提供健康咨询、转诊、应急处置等服务,进一步治疗需经医务室转诊后,前往附近曙光医院(东院)或转诊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诊。只有经医务室转诊的医疗费用才能回校报销,其他途径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4、问:除转诊至曙光医院(东院),能转诊到其他医院就诊吗?

答:可以。若曙光医院(东院)未设有某疾病的科室或建议转院就诊,可至医务室申请转诊至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只有经医务室转诊的医疗费用才能回校报销,其他途径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5、问:在外突发急病,来不及到医务室转诊怎么办?

答:在本市和外省市发生的急诊范围内的急病(如:急性外伤、高热、急腹痛等),可到全市就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急诊。凡急诊所行检查和用药必须符合急诊规定,急诊后还需要后续门诊的,请至医务室办理转诊手续。


6、问:因病休学、其他休学期间住在外省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学生,该如何就诊?

答:因病休学、其他休学期间住在外省市的同学因病需在外省市就诊的,需向校医务室提出申请、备案。经同意后,在有效期内,可到当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医疗。


7、问:因学校教学需要在远离校区或在外省市接受教育、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等活动,该如何就诊?

答:由活动组织部门或学生本人向校医务室提交申请、备案。经同意后,在有效期内,可到当地县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医疗。


8、问:寒暑假期间需要就诊的话,怎么办?

答:除急诊外,本市学生应在曙光医院(东院)就诊。外省市的学生若需要就医,可在当地县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急诊。


9、问:校医务室报销门急诊费用时需要带那些资料?(无注明资料均为复印件)

答:申请报销须携带以下资料:

(1)学生身份证和学生证;

(2)校园一卡通(原件);

(3)转诊单(急诊无需);

(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5)病历记录;

(6)有关的医疗检查报告;

(7)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若为代办理)。


10、问:住院报销流程和校外门急诊报销流程一样吗? 须携带哪些资料?

答:不一样。需要住院治疗的同学,应携带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入院通知书(住院单)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至医务室办理《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住院结算凭证》,然后前往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或最迟在出院结算前至医务室办理以上凭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收到该凭证后,在结算住院费用时将按照当年大学生医保政策直接免缴可报销费用,无须再回医务室申请报销。


11、问:住院零星报销审核时需要带那些资料?(除注明外,资料均为原件)

答:住院零星报销条件:因病休学、在寒暑假期间、或在外省市因学校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急诊住院,申请报销需携以下资料:

(1)学生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2)校园一卡通;

(3)住院发票;

(4)出院小结;

(5)住院清单;

(6)除因病休学、寒暑假以外的外省市住院,需提供因学校需要前往该地的教育、实习、休学等的证明。请在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提交零星报销资料。


12、问:2015年9月1日后,外省市因病休学的门诊大病和大病住院医疗费用该如何报销?

答:学生在外省市因大病进行门诊就诊的,按上海医保规定不予以在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进行再报销。

A、门诊大病:经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大病的在校学生,就诊后报销先至医务室办理报销结算,再凭学校出具的门诊报销凭证原件、医疗费收据(复印件)、就诊记录、明细清单(复印件)、病史记录等材料至上海医保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进行大病报销。

B、大病住院:住院流程参照本指南第11点,在收到医保中心的《医疗费用报销结算单》后,凭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小结、明细清单、医疗费用收据原件等材料到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进行大病报销。


13、问:医疗费用报销有期限么?

答:有。大学生的校外门急诊报销(包括寒暑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在下一个学期开学的一个月内提交报销资料。住院零星报销须在医疗开票之日起六个月内由医务室统一向医保中心提交报销申请,超过时限需本人携带资料前往医保中心自行办理报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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