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组织结构
上海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隶属于上海科技大学教学与学生事务处(下称“教学处”),由教学处本科招生分管人员、研究生招生分管人员、各学院招生工作人员组成。招生办公室主任由教学与学生事务处分管领导担任。
第二条 分工定位
招生办公室协助学校招生委员会完成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决定。
第三条 主要职责
本科生招生:
1.负责草拟年度招生方案、招生工作小结及其他招生相关文件。
2.负责与各省市招办联络沟通,协调工作。
3.负责制定年度招生宣传方案、制作宣传材料、联络各高中、组织招生宣传工作、培训招生宣讲团队。
4.负责组织协调本科生“校园开放日”活动。
5.负责协助各学院组建招生宣讲团队,与各学院协调本科招生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本科生志愿填报阶段宣传及动员工作。
7.负责本科生网上录取工作
8.负责执行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及其他相关工作。
研究生招生:
1.根据教育部及相关主管部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草拟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年度性文件。
2.组织协调学校各招生单位完成全校年度性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的制定,并按时间节点要求报上级主管单位。
3.编制并发布全校年度性招生简章和招生说明。
4.组织协调全校招生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和复试等工作。
5.组织协调学校各招生单位拟定全校年度录取基本要求,划定全校和各招生单位(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审核研究生录取名单,协调和统筹全校的调剂录取和增招工作。
6.根据学校各招生单位需求,协调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印制学校招生宣传材料。
7.联系有关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以及地方招生上级主管部门。
8.负责执行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及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