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同时确保上海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学校”)业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筹建期间各学院和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
一、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举办的各类发生费用支出的会议。
二、 会议费开支的管理原则是:从严、务实、节俭。学校对会议费实行专项审批、会前预算、会后经费审批报销的管理办法。
三、 学校组织举办的各类会议,由主办部门根据业务活动的需要编制“会议经费表”(见附件),经财务处审核会议经费的预算,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放会议通知。
四、 会议组织中应严格按照会议经费的预算执行,如会议费支出超过规定标准或超出预算,均需书面说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财务处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五、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会期。50名代表以上的大型会议以及会期超过三天的会议,必须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举办。
六、 会议必需印制的资料,应根据参会人数合理印制,印刷材料要本着厉行节约、实用的原则。
七、会议费项目支出包括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文件资料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评审费、交通费、专用设备租赁费、办公用品费、医药费、意外保险费等。
八、 各类会议应配备的工作人员不超过与会人员的10%。
九、 个人消费的长途电话费、洗衣费、参观门票等费用不得列入会议费开支。
十、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十一、 本办法经学校执行委员会通过后发布实施。
附件
上海科技大学会议经费表
预( )决( )
会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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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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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总人数 | 国外 | 外省市 | 本市 | 本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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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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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支出(元) | 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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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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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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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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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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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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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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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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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部门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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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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