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 1201PD0077 | 标段号 | | ||
招标人: | |||||
招标人地址: | 岳阳路319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上海科技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空调机组采购 | ||||
建设地点: | 上海浦东科技园的南部B1-3地块,东至向阳河,南至小张家浜,西至集慧路,北至中科路-科苑路-海科路一线。 | ||||
工程规模描述 | |||||
项目类别: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别 | 一般公共建筑 | ||
具体描述: | 总建筑面积约58.81万m2。 | ||||
工程总投资: | 35.0255亿元人民币 | ||||
建安费用: | | ||||
工程概(预)算: | 35.0255亿元人民币 | ||||
供货工期: |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8月31日,具体供货期应满足工程总体进度需求。 | ||||
其他说明: | 招标范围:上海科技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的空调机组约302台的设备及附件的供货及指导安装、调试、并配合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包括提供所有相关的设计联络、运输、装卸、质保期的维修服务、人员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 | ||||
招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资质要求 | ||||
| (1)必须是空调机组生产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针对本项目); ① 若投标人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a)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b)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c)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国际认可的同等资质证明; e)具有2011年至今空调机组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业绩; ② 若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a)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①条规定; b)其注册资本及营业执照记载的实收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c)投标人须获得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就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出具的正式授权书(中文),内容包括: ⅰ)制造商的注册地; ⅱ)拟提供货物的品牌; ⅲ)货物原产地(附相关证明文件); ⅳ)投标人系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ⅴ)制造商对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对拟提供的货物承担一切责任; ⅵ)本授权书自制造商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持续有效。在授权期限内,制造商不会单方面撤销授权; ⅶ)本授权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授权书将作为日后合同的组成部分。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
其他条件: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楼1113室 | ||||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4年6月30日到2014年7月4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 马惠华/陈俊 | 联系电话 | 63903300*315/314 | ||
传真: | 6390290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 | 若投标人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需提供: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当年年检有效印鉴)(原件及复印件); b)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c)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d) 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e)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f) 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需提供: a) 货物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货物制造商公章); b) 货物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需加盖货物制造商公章); c) 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业绩复印件(需加盖货物制造商公章); d) 货物的制造商就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出具的正式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e) 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当年年检有效印鉴)(原件及复印件); f)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g)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h) 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 | ||||
备注: | 逾期不购买标书或携带资料审核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 ||||
投标保证金: | 壹拾万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800 元人民币 |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4年7月22日9:30 | ||||
提交投标文件地址: | 延安东路1200号14楼会议室 | ||||
填报单位: | 上海科技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