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公约

时间:2019-10-29浏览:742

1.学生公寓床位由学校统一调配,分配好的房间床位,学生不得擅自调换。入住、调整、退宿需有校方盖章的调(退)宿申请单至宿管部办理相关手续。

2.遵守作息制度,公寓楼大门早上6:00开启,晚间23:00关闭,晚归者需在值班室出示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3.公寓暂不实行熄灯,建议学生每天23:00关闭室内照明灯,为不影响其他同学休息,有学习需要在不影响其他学生休息的前提下,可开启桌面台灯或小夜灯。

4.应保持学生公寓房屋结构与外观完好无损,爱护学生公寓内、外各项设施设备,发生损坏要及时报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应保持学生公寓楼内、外环境整洁,自觉爱护绿化。除公共区域卫生由公共服务人员进行保洁外,学生公寓房间内部环境卫生由学生自行打扫并自觉维护。

6.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加强自身防范意识,随时关好门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7.离开房间应关好门窗,带上钥匙锁上大门,电器使用完毕后要关闭电源、拔掉插头后人员方可离开。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发生失窃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寓管理值班室。

8.注意防火。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自炊、点蜡烛、点蚊香、烧酒精炉等,发生火灾应及时自救并报告公寓管理值班室或拨打119报警,当火势无法控制时应及时撤离现场。

9.禁止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在消防通道区域堆放杂物、停放车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10.禁止赌博、打架斗殴、吸毒等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违纪行为。

11.禁止随意张贴海报、广告、横幅,擅自散发传单、非法聚集、蓄意滋事。

12.禁止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的物品,不得在楼内做实验。

13.禁止私拉电线,公寓内使用电吹风、加湿器、冰箱、电饭煲、蒸汽电熨斗、电台板、电热杯、蒸蛋器、电风扇、吸尘器、烤面包机、加热类热水器、电磁炉、酒精炉、取暖器、电炒锅、电热棒、电热毯、高压锅等电器,违规使用上述非安全器具,发现一律没收处理,造成事故的责任自负,并将追究法律责任。

14.在公寓安全及内务检查中发现您室户使用了违章电器,宿管员有权没收该电器并以处理,不予归还。

15.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人离水停。杜绝常明灯,常流水,空调长开现象。空调设置温度应为: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

16.讲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卫生,不在公寓公共场所乱画、乱写、乱贴;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扔烟头。不乱窜学生各区域。不带盒饭进公寓用餐,公寓内垃圾袋装后自行放入楼内指定垃圾桶,不得放在楼道内。不得在公寓内饲养任何小动物,不得携带宠物进入公寓。

17.住宿学生凭学生证进入公寓楼;禁止在公寓内接待或留宿异性同学或访客;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公寓。

18.亲属探望,来访客人出示相应证件后并在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会客方进入公寓需在学校指定的一楼书院会客间进行会客,会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末:9:00-21:00

19.外来人员因工作需要和特殊情况要进入学生公寓内,需经校园服务中心办理《施工证明单》后至指定地点直接办理好相关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并应于17:00之前离开公寓楼。

20.个人必需妥善保管和使用学生公寓钥匙,不得自行调换和私配。遗失钥匙需到校园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成本费用。借用钥匙需到公寓管理值班室进行登记,并在规定时间(10分钟)内归还,不得借用非本人居住寝室钥匙

21.学生应合理使用公寓楼公用冰箱,冰箱内仅允许放置奶制品、饮料、水果、冷饮,若发现其他物品一律没收处置,不予归还。

22.禁止学生在公寓楼从事租赁、修理、代售代销等经营性活动。

23.支持和配合学生公寓服务部门,积极参加公寓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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