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材料

时间:2014-09-22浏览:151

申报条件: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中的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申报材料顺序清单: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申请报告;

3、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

4、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网上填写打印);

5、调出单位同意调出证明和政治表现(如档案已在沪的提供档案保管证明);

6、申报单位政治素质、能力业绩及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纪记录证明;

7、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8、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证明材料、获奖证明等(高级职称需提供职称评议表、单位聘书);

9、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办过居住证人员再提供居住证复印件)(2份);

10、申请人有效的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11、就业期间缴纳的社保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近三年);

12、本市落户证明;

13、劳动合同(需签3年以上,并且有效期在2年以上);

14、结婚证复印件(或未婚证明);

15、子女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和子女户口簿(或者已婚未育证明);

16、配偶随调(材料顺序按2~13);

17、配偶随迁,提供配偶随迁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失业证复印件(退休证);

18、配偶不随调,提供配偶暂不随调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双方书面承诺书;

19、配偶已在沪,提供配偶赞已在沪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工作关系证明;

20、上海市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入编证明;


附: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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