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及服务细则

时间:2019-10-29浏览:902

1、公寓入住管理

1)学生凭学校的《住宿证明》前往相应公寓楼,宿管员根据公共服务处提供的学生花名册(含学生公寓分配)核对入住信息,确认无误后,办理入住登记,领取并签收公寓钥匙(房门钥匙、家具钥匙)、《学生生活手册》。

2)学生入住公寓时,需仔细清点室内家具和设备,如有缺少或损坏,应及时报知宿管员,经确认后给予调换;不报知的,即视为入住时室内设施完好。

3)学生统一办理入住手续后第二天,宿管员前往每间公寓检查是否有新生已入住但未登记、不按名单住宿以及学生未入住等情况,并将未入住新生名单用书面形式汇报至公寓服务部主管处,统一汇总后上报上科大公共服务处。

2、公寓退宿管理

1)宿管员根据上科大公共服务处下发的毕业生退宿名单进行核对。

2)学生退宿前应将原室自用部位整理干净,凭校方盖章的《退学申请单》到楼内公寓服务部办理退宿手续。

3)宿管员对退宿公寓内的家具等设施进行检查,并试开学生交还的钥匙。如有损坏的及时报修修复,若发现人为损坏、遗失的,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

4)宿管员做好相应的退宿后续工作。

5)学生办理好移交手续后应在当天搬离公寓,并将公寓恢复至入住时原状。

6)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在学校通知办理离校截止日期前须主动搬离宿舍。如截止日期后5天内扔未搬离,学校有权将宿舍内尚未搬离的物品进行统一存放,1个月内如无人领取则该等物品所有权归属学校,由学校处理。

3、公寓设备设施维修管理

1)住宿学生对所使用的公物负有保管、维护责任,若有遗失或蓄意损毁,需按照公物赔偿办法进行处理。

2)公寓房屋结构、屋面、墙面、地面、天花板损坏等,需向校园服务中心报修。

3)公寓楼门窗、玻璃、窗帘、晾衣架、浴帘、室内供水管道、供电线路及照明灯具等公共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由责任人自己拨打校园服务中心电话报修。

4)室内共用设施设备因老旧损耗需更换新品时,应及时报修校园服务中心。

4、内务及安全管理

1)学生公寓内务由住宿学生自行料理,保持室内环境整洁。

2)晚间为不影响其他同学休息,有学习需要需在不影响其他学生休息的前提下,建议可开启桌面台灯或小夜灯、也可在楼层活动室自习,需保持安静,不得影响其他学生休息。

3)充分发挥住宿学生党员等社团组织在公寓内务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住宿学生自行推选代表、并由学生推选代表(楼长、层长)与公寓管理员组建内务及安全检查小组,对公寓进行安全及内务检查,评选出 “文明公寓楼模范寝室

4)学校公寓管理员将每月2次开展内务及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egate系统内公布。

5)每月对检查的评分结果进行统计:发现违章违纪(家电)的、卫生不合格的,将对相关寝室开具《上海科技大学学生寝室检查不合格告知单》,同时将上报公共服务处及学生事务处。

6)发现有违章违纪留宿的,将对相关寝室及个人开具《上海科技大学学生寝室检查不合格告知单》。

7)根据学生事务处《上海科技大学学生寝室检查制度》,对于一旦出现违章违纪情况的寝室或每学年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次数累积达3次及以上的寝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寝室内所有学生本学年评优资格。

5、钥匙管理

1)学生入校注册办理公寓入住手续后领取公寓房门钥匙及室内家具钥匙,并登记备案;学生离校退宿时需将领取的所有钥匙全部归还。

2)学生个人应妥善保管钥匙,谨防丢失;若有损坏、遗失,应及时报校园服务中心重新配备钥匙,所需费用需学生自理,严禁学生私自配备钥匙。

3)严禁将钥匙借给或送给非住本寝室的同学或他人使用。

4)公寓楼备用钥匙由各公寓管理员保管,特殊情况下学生向本公寓楼管理员借用本寝室钥匙,学生借钥匙需凭有效证件(居民身份征、学生证、一卡通等),经管理员核实无误后,用有效证件作抵押并进行登记,归还钥匙时再将抵押证件取回,学生必需在10分钟内将所借钥匙归还至公寓管理员处。

5)严禁学生私自更换门锁,若确实需更换门锁,应向公寓服务部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公寓服务部派人更换,所需费用需学生自理。

6)公寓楼其他钥匙由公寓管理员统一保管,未经公寓服务部主管同意一律不得外借;钥匙标签、数量、台帐必需清晰统一。

6、公用冰箱管理

1)每幢公寓楼1F提供一台冰箱供学生使用,请各位入住的学生文明规范使用冰箱。

2)根据校方规定,冰箱内仅可放置奶制品、饮料、水果(榴莲除外)、冷饮,其他物品一概不得放置。

3)放置于冰箱内的物品请务必密封,避免串味;放置物品的表面请保持清洁,避免在冰箱内滋生细菌。

4)学生发现放置物品腐烂、变质、过期的,请及时丢弃;若公寓管理员发现,则一概丢弃。

5)公寓管理员每天对冰箱进行清理,发现未经允许放置的物品一律没收处置,且不予归还。

7、洗衣房管理

1)洗衣房设于学生公寓一楼,开放时间24小时。

2)洗衣机使用实行有偿服务,具体使用方法详见现场使用说明。

3)洗衣设备定期进行消毒保洁。为了公共卫生安全,内衣内裤、袜子、鞋类及严重脏污衣等物品严禁使用公用洗衣机。深浅色衣服应分开洗涤。贵重衣物及不可水洗的衣物不建议使用公用洗衣机,如使用发生损坏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责任。

4)使用公用洗衣设备需遵守操作规程和使用管理规范,不得超重超体积使用,操作过程注意安全,严禁浪费。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使用人需及时报学生公寓管理员,不得擅自修理。人为原因损坏的,维修费需由使用人赔偿。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责任自负。

5)倡导文明洗衣的习惯,洗衣房不设专人值班。为保障公共设备的使用效率,衣物洗用完后,使用人应即时取回不影响他人的后续使用,如后续使用人发现设备中有未及时取走衣物的,可取出放置在临时洗衣篮后再使用,因衣物逾期不取或存放过夜而发生缺失的,责任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8、楼层活动室管理

1)学生公寓实行书院管理,为方便学生在学生公寓楼内开展活动,在公寓楼内的每一楼层设置活动室。

2)学生公寓内各楼层活动室供所在楼层住宿的学生举办小组讨论、自习等活动使用。

3)提倡文明使用,使用时不宜长时间或单独占用,如有冲突可通过书院或公寓服务部协调使用时间。

4)活动室配备公共桌椅和基础设施,使用时应爱护,如因活动需要自行配置其他设施或装饰,需向公寓服务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拨打校园服务中心报修电话20685112;活动完毕,应主动将活动室打扫干净,并关闭灯光、空调、门窗。

5)为加强公寓内的安全,学校在每个活动室提供电吹风,学生应安全使用电吹风,使用完毕后请立即关闭电源,放回原位。不得将电吹风私自外借或转移。

6)如在活动室内需要举行集体活动的,需在每天2100前结束,以免影响周边入住学生休息。

7)在活动室内开展活动禁止事项

A.禁止使用违章电器;

B.禁止开展宗教活动;

C.禁止从事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D.禁止大声喧哗吵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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