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

时间:2017-04-11浏览:1583

经教育部同意,上海科技大学2017年起通过推荐免试方式独立接收全国一流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上海科技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欢迎在本科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2017年上海科技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须获得本科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获得备案。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4.符合学校各招生学院在上述基础上根据本学院情况制定的其他具体要求。


二、接收程序

(一)申请与材料提交

预计能在就读本科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申请接收推免就读上海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并按报名系统的要求,填写、提交相关材料。

(二)审核与综合评价

1.各招生学院依据学校推免生录取的基本要求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学生材料转递至本学院招生委员会进行复审。

2.各招生学院招生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通知复审通过的申请学生来校参加(或以远程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3.综合评价实行差额制,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其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

4.综合评价选拔办法由各学院根据其学科特点制订。选拔办法一经公布,不得变更。

5.推免生的面试环节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三)“推免服务系统”填报

上海科技大学在拟录取推免生知情并同意的前提下,由学校统一将中国科学院大学(代码:14430)相关研究院所2017年为上海科技大学代招的拟录取推免生,正式转为上海科技大学(代码:14423)的2017年录取推免生,并将书面通知拟录取考生确认报考信息。


三、拟录取与公示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海科技大学账户统一上报2017年推免生拟录取库。上海科技大学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在学校网页进行公示,若有疑议,可于公示期内提出,学校将予以答复。


四、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上海科技大学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和政治审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核查录取学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进行体检。对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未通过入学体检者,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一)上海科技大学教学事务处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中路393号行政中心103室,201210

咨询电话:021-20685580

电子邮件:g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二)各招生学院

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021-20685059,student.spst@shanghaitech.edu.cn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21-20685441,student.slst@shanghaitech.edu.cn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021-20685079,student.sist@shanghaitech.edu.cn

返回原图
/